
5月25日起海口恢复货车限行进市区管制
参考:海口交警 时间:2020-05-24
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全力保障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该支队决定自5月25日起恢复执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据了解,今年4月中旬,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海口市交警支队暂停执行货车入市限行措施,除海秀快速路外,海口市中心城区一律取消货车入市限行。随着海口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持续可控、稳定向好局面,复工复产复学稳妥有序推进,海口市区内道路交通流量也持续增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对此,海口市交警支队决定自5月25日起恢复执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措施恢复后,将通过执勤交警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管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暂停执行货车入市限行措施,即除海秀快速路外,市中心城区一律取消货车入市限行。随着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保持持续可控、稳定向好局面,复工复产复学稳妥有序推进,市区内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全力保障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决定自5月25日起恢复执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对于货车在限行时段内违反禁令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3分。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请严格遵守《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的要求,在限行时段内勿驾驶货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自5月25日起,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通过执勤交警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管理。
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9-4000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二、货车 24 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三、限行对象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24 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中型(不含)以下货车
1、每日 6:00 至 9:00,16:30 至 19:30 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2、在 24 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 6:00 至 21:00 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http://www.66656528.com/a/information/news/527.html
(责任编辑:广州到海南物流公司)